拆迁扰乱了我的生活 我和妻子2002年结婚,婚后爱人就把我的户口我单位签到岳母家,2003年育得一子,2002至2005年居住于岳母家,2005年贷款够得一套住房,分住。2012年12月,岳母家拆迁,因岳母家只有两间房,100平米左右,但是此处却有我们三口,岳母,及我爱人的大姐共5口人的户口,拆迁安置款220多万。拆迁款下来后,我岳母提出我和孩子的拆迁安置房必须自己购买,请问此要求是否合理?宅基地不够,补充的面积及所产生的安置费是否有我一家三口的权益?拆迁以每平米10000元、平米补偿,4300元、平米回购,每人48平米,共计240平米,村里给了10平米的差额面积。该如何维权?另外,拆迁都可能产生哪些费用,敬请相告。谢谢。
2012-02-09 19:47 helloc……(北京-丰台区)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常路律师 电话:15901128689 2012年02月09日 21时45分
您好,根据拆迁安置的补偿政策,属于你们的补偿份额,你们有权利支配。
2 孙新律师 2012-02-09 19:51
按拆迁政策和签订的拆迁协议规定处理。
3 谷友军律师 2012-02-09 19:57
按户口补偿的,有你的。
4 孙新律师 2012-02-09 20:11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5 李同红律师 2012-02-09 20:14
按拆迁政策
6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2-09 20:21
面询当地律师为佳!
7 赵江涛律师 2012-02-09 20:27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8 孙新律师 2012-02-09 21:00
拆迁补偿主要包括地上建筑物的补偿、搬迁费等,这部分钱主要是给房屋所有权人的。而你们分得到平米数,需要自己出资购买。关于其他相关费用,可调取拆迁安置合同。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应该进行分家析产。
9 徐卫东律师 2012-02-09 21:14
根据拆迁安置的补偿政策,属于你们的补偿份额,应该归你们所有和支配
10 孙新律师 2012-02-10 10:16
您好!拆迁补偿主要包括地上建筑物的补偿、搬迁费等,你们可分得到平米数,需要自己出资购买,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