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交完钱,没签合同,但没住到期就走用退款么 有人租我家的房子,因为她们一开始说就中午住,所以给她们便宜了50元,没签合同她们就住进来了,可是之前说好的只是中午住,她们又变卦成了中午晚上都在这住,一开始没什么问题,可是现在她们总是用2100瓦的电炒锅做饭,可是我们家的电线承受不了,说不让她们做,而且之前说好了住进来不许做饭,万不得已的话可以用我们家的锅灶,但是不让她们用她们就不租了,原本说是住8个月,现在她们只住了4个月,就不住了,使她们提出的,我想问,我们用不用把她们之前交的全额的房租费返给她们一半
2012-02-09 14:42 DXv921()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2-02-22 09:59
其实你们已经是有一个口头的协议了,现在时他们违约了他们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你可以要求因他们违约而给你们带来的损失,但是房款应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