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做违法吗? 我于2011年8月30日到公司上班,进公司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结束后,于10月30日转正,我于1月春节结束后正式提出辞职,我们每月8号发工资,结果,老板说一月份的工资按实际的上班的天数来算,春节假期的工资按事假来算,也就是没有工资,请问这合理吗?我该找什么部门投诉?
2012-02-09 14:03 aizhij……(云南-大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电话:18611808286 2012年02月09日 14时03分
可到劳动局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