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次责任怎么处理 我在2011年12月31号驾驶一辆面包车,与同向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右脚踝骨骨折。当时我报了警。即使将行人送往医院。医疗费。住院费。生活费。护理,都是我垫付的。交警责任认定书出来,我付主要责任行人付次要责任,我70%他30%。出院后他到我家住到地。他父亲说能走了在处理。他是一名学生14岁。请问我与他之间还有什么事情没处理。我可以向他索要30%的责任吗?
2012-02-08 16:27 tiangx……(陕西-安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2年02月08日 17时26分
所有损失你只承担30%就行,超过部分可以索要。
2 康治斌律师 2012-02-08 18:29
交通事故责任应以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为准确定,根据责任认定各自承担赔偿责任。你当然可以要求他的家长承担30%的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2-08 22:23
你好!交通事故责任应以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为准确定,为了进一步了解你的案件详情,建议来电咨询或面谈。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2-15 16:47
如果对方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你支付伤残赔偿金。
出现交通事故首先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赔偿。
出现交通事故首先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