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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因没有探望孩子,给抚养孩子方要精神损失费的吗?
离婚后,因没有探望孩子,给抚养孩子方要精神损失费的吗? 离婚后,他没有探视孩子,一年后强制执行付清离婚前的抚养费,之后又起诉探视权,还要精神损失费(是之前他付给的抚养费的两倍),这样的情况,法院会受理吗?这属于精神损失的范畴吗?
2012-02-08 10:00 qqyy20……(河南-安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2年02月08日 10时01分
不属于精神损失费的范畴,原则上法院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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