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感情破裂要离婚,因有一女儿3岁,住房一套,另有单位福利分房一套,父母亲付的款,如果离婚,双方都要 因感情破裂导致离婚,我现有一女儿,3岁,一直由我父母代管,我们有一套住房,首付是对方父母支付的,月供由有我们负责,每月按揭2千元,现在我单位又给我分一套住房,未交工,购房款是由我父母付的,离婚后,双方都争子女监护权,请问律师,对方如果有子女监护权,子女抚养费及房产如何划分,如果我有子女监护权,子女抚养费及房产又如何划分?
2012-02-07 20:54 pbW5421()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2-07 20:54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2 陈晓云律师 2012-02-07 22:28
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孩子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孩子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2-08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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