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纠纷 您好!我是一家个体户,做羊皮汽车座垫的,09年年初,我厂采购了8050张澳大利亚生绵羊皮,然后委托一家加工厂进行加工成半成品,有签过一个简单的协议,大致内容有如果他们在加工过程中鞣制羊皮坏了,他们要赔偿我们的损失,我们在年底要把全部加工费付清,但在11月份时,签合同的这个人出车祸死了,然后他的父亲出面来要账,我们欠他的加工费大约是13万,经过说和人说和,他自已决定把我们工厂剩下的羊皮1050张来抵销他的加工费,然后他也写下了账款两清的收条,但他现在却总是给我们打电话骚扰我们,让我们再给他钱,就现在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如果诉讼于法律我们是不是能赢,他还给我们要钱是不是没有道理?请麻烦您给分析一下,谢谢!
2010-01-20 13:19 windy8……(河北-邢台)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0-01-20 13:41
答:应当按照你们签订的补充协议履行;既然双方已经达成钱款已经两清的协议就应当按照该协议履行,如果对该协议有异议,对方举证证明符合法定的撤销或者宣告合同无效的情形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打电话骚扰造成严重后果时你可以报警,也可以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调解解决该争端。
2 孙新律师 2010-01-20 15:07
双方已就加工费一事达成协议,只要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双方理应按该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你所述事实,该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对方没有权利要你再承担其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