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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班工资的问题
关于加班工资的问题 尊敬的各位律师:我在成都一家建筑设计公司工作,在与公司的劳动合里写的是每周工作40小时,如工作需要加班,原则上安排员工换休,我的月工资是8000,去年加班时间近400小时,去年单位只发给我7000的加班费,远远低于国家规定数目。我想问的是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按国家要求补偿我加班费,并且以公司不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为由提出辞职,如果可以,是不是不用提前30天而直接离职.
2012-02-07 13:56 xrV5259()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2-02-20 17:01
可以要求公司按国家标准支付你的加班费,也可以按公司不按国家标准支付加班费为由提出辞职,不需要提前30天提出,可以直接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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