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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手续的办理以及婚姻财产的分配?
关于离婚手续的办理以及婚姻财产的分配? 我有一个朋友,男方是安徽人,女方是福建人,双方日常生活都在福建。他们无小孩!在福建尚未买房!现在他们双方已经分居已经有2年以上了,现在男方提出同女方去办离婚证,女方要求男方支付15万。
问题:
1、两人分居已经达到2年了,这个在法律上走什么样的流程,婚姻关系就会消除?(例如:要出示什么证明么?)
2、关于这种婚后财产的分配,要怎么分配?对于女方的要求,合理么?
2012-02-07 10:56 wuying……(安徽-安庆)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2-07 11:17
离婚如双方协商不了,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有证据来证明两人分居已经达到2年以上或其他证明夫妻感情确以破裂的证明。对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一般按一人一半来分配。
2 110网律师  2012-02-07 15:57
一、无论分居多久都不能改变夫妻关系;如果接触婚姻关系只有离婚;
二、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商解决,原则上是平均分割。
四、对于女方的要求,如果没有这么多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 110网律师  2012-02-07 16:51
据你所述,如果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达2年以上的,夫妻一方可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上为平均分割。一方向他方提出要求,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法院不得支付。
4 陈晓云律师  2012-02-07 21:03
无自动离婚,应协议或诉讼离婚。

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不能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据此判离。

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5 110网律师  2012-02-07 21:58
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据此判离。

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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