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与追讨 各位好,我有个债务问题 希望帮我解答。 A向我借40万元,我当时没有那么多钱 于是向朋友B借了40万给A 欠款人上写的是我的名字。 现在已经好4年了 A一直不肯还款 B又不停向我催。于是我找到A 重新写了借条 把欠条上的欠款人写成了A。 虽然欠条是改了 可是B一直认定应该向我要那40万而且A还是死活不还钱。 于是我打算把A告上法庭。我想问下 这样的情况我改怎么维护自己权利。 以前没遇到过这样的事 所以现在不知所措。怎样对A提起诉讼 希望能大概地和我说一下。 送上20积分 表示感谢!
2010-01-20 00:35 52jord……(江西-南昌市)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1-20 07:28
可以诉讼要求返还
2 孙新律师 2010-01-20 09:55
欠款凭据上的署名人即为债务人。虽然A已经认可自己是债务人,但因没有经B同意,债务实际并没有依法转移。为此,你可以建议B将你列为被告,把A列为第三人及时起诉解决。最终承担责任的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