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购买合同问题 1999年购买房屋,双方约定首期先付35000元,房主在20-30天内将过户后的房本交予乙方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7000元。乙方找房主要房本,房主以房本正在办理为由,一直未能将房本交予乙方,再次去寻找房主,得知房主搬走,一直未能联系到。2012年2月,房主上门要求收回其房屋。请问就此事,乙方该怎么处理?劳烦各位律师提供帮助,不胜感激。
2012-02-06 11:57 lijiwe……(内蒙古-呼和浩特)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婧婧律师 2012-02-06 15:49
你好。可根据买卖合同中约定处理。详情可来电咨询。
2 孙新律师 2012-02-06 19:46
尽管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履行交付义务后未对房屋进行过户。但是,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双方的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房主想单方终止有效合同,法律是不会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