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未续签,公司要辞退我,我该怎么办? 我2004年5月进入公司工作,没有签合同,于2005年10月委派至公司下属子公司工作两年,于2007年4月又回到公司工作至今天,07年4月与公司签了两年的合同,合同期至09年4月。合同上所签工资额度远远低于公司每月给发放的实际工作额度,合同上签的低工资,也许是公司为了少给员工交社保费才签这么低吧?实际工资并不是这么低。现在公司要辞退我,请问我能向公司提出什么要求?我能得到什么样合理的补偿?如果我得不到合理的补偿,我能向劳动部门提出什么样的诉求?
2010-01-19 14:51 qtdsas(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童云清律师 电话:18073630386 2010-01-19 17:50
公司应给经济补偿,1年工龄补一个月工资,违法解除合同应按经济补偿金赔偿.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刘江律师 2010-01-19 21:07
按照工作年限举张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