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买卖合同的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 我与杭州某公司签订了货物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终局。合同签订日期为2010年1月20日,供货方于1月27日供货,尚欠部分货物到位,后来发现质量有问题,或没供齐,就没付余款。现在供货方于2011年12月20日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杭州仲裁委员会于2012年2月1日邮寄给我方应诉通知书等文书。请问:1.购销合同的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此合同有没有失效?2、当时签订合同的我方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也没有盖单位公章,也没有授权委托书,是否生效。
2012-02-05 11:12 shouha……(浙江-杭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2-05 11:43
合同的诉讼时效和债务的不一样。要看具体情况。建议来电来所咨询。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2-05 12:06
要看具体情况。建议来电来所咨询。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18号中针商务大厦1016室(复兴大桥北下)/电话:13867474141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02-05 17:56
在时效内,你们可以积极应诉,陈述你的答辩意见。
4 孙新律师 2012-02-05 11:19
积极应诉。
5 朱新娟律师 2012-02-05 11:37
具体要根据合同内容,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6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2-05 20:26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为佳!
7 110网律师 2012-02-06 09:31
你好,具体要看你们合同的约定,建议携带资料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