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女方是否可以向男方提出赔偿? 与男友在一起四年,生有一女,现因性格不和,男女双方都想分。女方提出,女儿由自已带,男方必须出抚养费,另外两人在一起其间,女方娘家给两人办的东西,男方必须赔偿。男方则说不给抚养费,你带就带,不带则自已带,赔偿也没有。请问这有理吗?
2012-02-04 16:34 赵可珍(湖南-邵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2-04 16:35
可以要求。
2 110网律师 2012-02-04 16:40
你仅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教育费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2-04 20:08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4 陈晓云律师 2012-02-04 21:44
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共有财产可平分。
共有财产可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