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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台装载机,我也是一个装载机司机,2016年7月30日我被陕西华电总公司以月薪17000元雇用
我有一台装载机,我也是一个装载机司机,2016年7月30日我被陕西华电总公司以月薪17000元雇用 我有一台装载机,我也是一个装载机司机,2016年7月30日我被陕西华电总公司以月薪17000元雇用,因为我的疏忽,没有与该公司书面签订相关责任。在8月9日的下午,我在配合华电安装队施工的过程中(有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亲临现场指挥施工),将长庆油田的一条输油管线铲破,期间我没有任何感觉。直至第二天早上我才接到通知,说昨天下午施工时将管线铲破了,以至于油田方面在晚上输油时原油泄露。然后当天下午公安局便将我带走询问,拘留了24小时后该公司财务主管将我取保候审。现在安监局要给我划分责任。我想知道,我一个受雇于人听命于人的,只负责干活的该不该分担此次误将油田管线铲破的责任!
2016-08-13 18:38 ask201……(陕西-榆林)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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