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殴打,我报警后双方在派出所签了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身体轻微接触 被人殴打,我报警后双方在派出所签了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身体轻微接触,调解协议赔偿了我几百元,第二天我腰腹疼痛,下身出血,腰椎受伤。第三天在要求下派出所立案,司法鉴定为轻微伤,当时在场有劝架的人为我做了证人笔录,我要求对方赔钱,派出所以没有监控为由,证据不足不能说明被告人打我,而拒绝也没有对其进行拘留等处罚。打我的人说没打我自己生病赖他,签派出所调解协议是我逼迫他签的不是他的本意态度恶劣,我想去法院起诉,胜率大吗。
2016-08-13 14:42 ask201……(江苏-苏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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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其中一人因怀疑对方偷了自己东西,双方发生口角,后对方报案,派出所出面解决,对方判定为轻微伤
2个回复俩人发生口角要打但是拉开了,双方没有身体接触,拉架的时候一人骨折
1个回复您好,邻居双方因为小事发生口角打架,但并未造成轻微伤害,也报警公安局结案
5个回复双方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打人都有轻微伤,并且对方之前也和别人打过架去派出所
3个回复双方喝酒发生口角,致一方轻伤后经派出所调解私了,派出所说私了就没事了
1个回复我母亲今年七十了。因琐事和邻居发生口角并撕打。双方都鉴定为轻微伤
0个回复当事人双方发生口角进而动手打斗,双方无明显伤害,一方报警,经派出所调解后双方达成口头协议
4个回复你好问下。甲乙双方发生口角,打架,乙方打伤甲方。派出所给予拘留十日罚款,鉴定为轻微伤。乙方出拘留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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