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我为什么我不合格? 2011年贵州六盘水钟山区事业招聘,笔试,面试我是报考职位的第一名,体检我是合格,可政审时社保局却告之不能录用我,因为我的档案里有原来企业予以的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决定(决定里没有辞退,除名和开除),钟山区社保局以这份决定里的“违反劳动纪律人员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认定我属于 “因违纪被开除,除名或辞退者”的情况而不录用。我到原单位咨询过,也在网上查到“解除劳动合同”与“除名”,并非同一劳动法意义上的法律概念。我向您求助,请帮忙证实我的情况,我要求复审和补录,现在最好向哪个部门反映能得到解决?
2012-02-03 23:27 fredxs(贵州-六盘水)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唐羽生律师 2012-02-04 15:24
已在一对一咨询中答复!
2 110网律师 2012-02-08 20:47
你好,可以起诉的,你描述得并不是很详细,建议你带上手上的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联系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