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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一个木材加工厂法人,在一次林业检查中无意(有原因的)顶撞一句话
本人是一个木材加工厂法人,在一次林业检查中无意(有原因的)顶撞一句话 本人是一个木材加工厂法人,在一次林业检查中无意(有原因的)顶撞一句话,结果执法人员向上级局长虚假汇报并且向本人下发停产令,并将厂里合法木材定为不合法木材,移交到森林公安局法办,森林公安局调查后也没有明确答复,期间本人至少8-10次找个林业局长,开始她借故工作太忙不理,本人多次蹲守将实际情况解说后终于答复她本人会调查处理,并派人到我厂核对损失,由于时间关系(已停产4个月多
)只有12万多损失,后也没有得到解决,本人又找了上级领导也没有解决,后随着时间推移木材全部腐烂(8个月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万元多,间接损失20万元多,现在加工厂已经倒闭,机器设备锈蚀,而林业局长最后派人答复是叫我以后再做,没有一分钱补偿,还把停产日期偷改了4个月(当时没有注意看日期),现在本人已经血本无归,生活困难,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6-08-12 12:52 ask201……(云南-昆明)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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