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离婚就上网征婚,征婚信息可否作为证据 我与老婆感情出了问题,去年年底,我在一大型征婚网站上发现,老婆已以“离异,小孩归对方”的名义公开征婚,该征婚信息已通过网站的手机认证。
如果我提出离婚诉讼,她的上网征婚信息是否可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供,自己打印是否有效,是否必须经过公证
如果我提出离婚诉讼,她的上网征婚信息是否可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供,自己打印是否有效,是否必须经过公证
2012-02-02 20:52 njxtpc(江苏-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曾金峰律师 电话:13912976464 2012年02月03日 09时46分
可以进行固定电子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离婚,建议委托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可以打电话与我联系。
2 谷友军律师 2012-02-02 20:57
可以作为证据,最好公证一下。
3 朱君秀律师 2012-02-02 21:02
答:该证据只能证明对方征婚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