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关于夫妻财产的问题(麻烦熟悉法律实务的朋友进)
关于夫妻财产的问题(麻烦熟悉法律实务的朋友进) 案例:男子多年前与女子A结婚并登记,后感情不和男子离开了女子A,但是双方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男子后来又认识女子B并与其生活,生有一儿一女(这应该构成事实婚姻,但是没有结婚登记),女子B不知道男子之前与女子A结婚。

男子与女子B生活期间赚了不少钱,并有一栋房产登记在女子B名下,且写了遗嘱归他们的儿子。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2条,无效婚姻(这里是重婚)在生活期间所得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且会照顾无过错方,女子B在这里是肯定是无过错方。

但是现在男子不仅与女子B有关系,女子A与男子才是法律上的真正夫妻,而法定夫妻的财产也是共同共有,那么这套房产岂不是牵涉了三个人?可是房产证写的是女子B的名字,而且遗嘱意愿上男子也愿意把房子留给他和女子B的孩子。

问题是:如果男子去世后,女子A要争这套房产,她能不能争得到,法院会怎么判?
2012-02-02 19:31 才华天衣无(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庄晓玲律师  2012-02-02 19:38
如果这房子是这男买的,可以争取到部分。
2 朱君秀律师  2012-02-02 19:45
答:1、与B是同居关系,所得的财产,有约依约,没有约定时,共同共有;2、登记在B名下的财产,时夫妻共同财产,是B的个人财产,备案登记为男方为共有权人的除外;3、男方如果为财产共有权人时,处分婚内所得,应当经过A同意。
3 秦步基律师  2012-02-03 12:58
男子确实已经构成了重婚罪,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其和B之间只是法律上的同居关系,对于共同财产要进行析产。原配妻子A可以要求离婚并析产,把该男的财产从他同居财产中析出,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然后进行分割并要求多分财产。虽然房产写B的名字,但是属于同居共同财产,若有证据可以要求分割房产。因为你的问题牵扯较多,若有需要,你可以电话预约律师,当面咨询分析,为你提供维权方案。
4 吴君瑜律师  2012-02-03 19:43
女子A仍为法律上的配偶,如果男子去世,配偶有继承权,有遗嘱的依遗嘱,不过男子不得处置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女子A的部分财产。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