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金问题 在天津租的房子,每月4000元,交了1000元押金,到2012年5月4号,我现在因为工作变动,需要离开天津。现在是2月2号,打电话给房东想提前结束租房。因为是我个人方面提出退租,所以主动提出房东可以多保留1个租金,要求退换2个月房租及押金。但是房东不答应,请问房东这样做合法么?我该向谁求助?(合同并未注明如果提前解除合同,应该如何处理。)
2012-02-02 15:34 andy21……(天津-南开区)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2月02日 15时43分
房东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你提前解除合同,房东可以不返还押金,但是,房租应当返还给你。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