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未育未共同生活经历,双方性格不合不能走到一起,男方请女方 未婚未育未共同生活经历,双方性格不合不能走到一起,男方请女方返还彩礼
2016-08-11 22:28 ask201……(湖南)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
我想问一下,我和男友订婚半年了也在一起生活了半年现在因性格不合、男方承诺的也不能做到
1个回复张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和男友订婚半年了也在一起生活了半年现在因性格不合、男方承诺的也不能做到
1个回复女方:因性格不合不愿与男方共同生活!长期商意离婚未随!期间与另一男子同居生活并育有一子
2个回复结婚没有登记,已经在一起生活,双方不合,女方要求离婚,男方可以要回彩礼吗?
6个回复婚没有领证,但已共同生活了,双方感情不合,男方要求退婚并返还彩礼,女方是否可以拒绝?
7个回复订婚没有领证,但已共同生活了,双方感情不合,男方要求退婚并返还彩礼,女方是否可以拒绝?
2个回复如果男方不离婚,女方申请离婚,可不可以得到应有的补偿?双方都没人做对不起家庭的事,只是性格不合
2个回复我和我丈夫结婚近10年,现在有一8岁男孩。我和他因家庭锁事,性格不合不能再在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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