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行政官司我能打赢吗 我是西北一个穷困县的农民,2009年我经县水务局批准允许我在我村所属河道内采沙,县土地局矿办也逐年向我征收管理费,2011年6月我的采沙证到期,于是我再次向村委会乡政府水务局提出申请,10日县水务局向我颁发有效期三年的河道采沙许可证。11日县河道管理小组以土地局矿办的名义向我厂下发了停产整顿通知,说我厂未办理采沙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要停产,20日在土地局矿办的带领下,公安,安全,工商,交通几个单位的同志强行拉闸停电并要求我自行拆除。他们的依据是管理小组颁发的河道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定两证有一证的可以纳入管理补办证件,很明显我属于这种情况,可是他们即没有告知我权力义务,也没通知我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就把我厂关闭了,这几年我逐年向土地局缴纳管理费,如今缺被关闭,我多次向土地局交涉,不予回答,我能打赢这场官司吗,我的损失能挽回吗
2012-02-02 11:21 失落的正义(甘肃-临夏)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钟晶律师 2012-02-02 12:56
你好,因为行政诉讼属于民告管,所以一定要先把案情以及相应的证据和法律分析清楚之后在进行诉讼,这样效果要好,如果你有意向建议最好跟律师面谈为宜,让律师进行综合分析。如还有疑问和需要可致电律师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