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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感情不和,分居一年多了,我们不在一个省,我想不见面离婚
我和老公感情不和,分居一年多了,我们不在一个省,我想不见面离婚 我和老公感情不和,分居一年多了,我们不在一个省,我想不见面离婚,在我的居住地这里怎么才能办到?
2016-08-11 19:54 ask201……(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6-08-11 20:38
到法院起诉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 110网律师  2016-08-11 19:56
你好
这个要求无法办到,因为不论是协议还是起诉,都需要双方到场的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6-08-11 19:58
你好,建议协议离婚。
4 顾倩团队律师  2016-08-11 19:58
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孩子一般会判给对孩子有利的一方。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5 李建成律师  2016-08-11 19:59
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
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6 申维丰律师  2016-08-11 20:00
您好,可以协议离婚
7 宋鑫律师  2016-08-11 20:03
可以双方协商后在你的居住地办理离婚手续。
8 孙新律师  2016-08-11 20:10
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9 李同红律师  2016-08-11 20:20
离婚有两种方式,双方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协商一致的话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直接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不成需要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两年以上、外遇、家庭暴力、赌博、酗酒、吸毒等)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非过错方不但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金,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建议能来电叙述案件细节,从而为你作出更准确的答复。
10 宋超律师  2016-08-11 21:02
你好,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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