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处的对象,和男方在一起住了五年,期间做了两回他的孩子,彩礼过了两万 自己处的对象,和男方在一起住了五年,期间做了两回他的孩子,彩礼过了两万,现在分开,彩礼需要退回吗?可是我受到伤害了
2016-08-11 14:18 ask201……(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8-11 14:21
如没登记,应当返还。
2 何翠主任律师 2016-08-11 15:03
未登记结婚,应当退还
相关法律问题
我们在一起五年孩子四岁。 男方要求我赔偿他们。 期间是因为他们家人对我的冷淡
6个回复在两个孩子处对象期间女方家借男方家钱没有欠条,现在两个孩子因彩礼问题分手
1个回复一起五年育有两个孩子,男方酷爱赌博,也不让女方有自己的工作,没有结婚证
9个回复交往期间女方人流过一次,后同居一起一年,已订婚,现分手,男方要求退还彩礼
2个回复您好,成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您,和男方处对象期间,男方主动给予两万生活费
1个回复您好,聂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和男方处对象期间,花费男方两万,男方自动给予
1个回复你好,我们宝宝现在五个月我想离婚,原因男方家里不想来看孩子还挑唆我对象让我自己看
3个回复和前夫离婚了,但是期间有在一起,现在怀孕了,男方不想要这个孩子
0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