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自己处的对象,和男方在一起住了五年,期间做了两回他的孩子,彩礼过了两万
自己处的对象,和男方在一起住了五年,期间做了两回他的孩子,彩礼过了两万 自己处的对象,和男方在一起住了五年,期间做了两回他的孩子,彩礼过了两万,现在分开,彩礼需要退回吗?可是我受到伤害了
2016-08-11 14:18 ask201……(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8-11 14:21
如没登记,应当返还。
2 何翠主任律师  2016-08-11 15:03
未登记结婚,应当退还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