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问题 几年前,我们村支部建厂做生意,用的是我们村民的钱,后来赔钱倒闭了,欠我们的钱都用工厂的土地兑账了,现在又招商外地企业办厂,土地又被征用了,说租三十年,每年每亩1800元,我们没有合同,每年的钱还要去大队去领,这样是合法的吗?为什么我们个人没有合同,像这种租赁关系是和大队的关系还是我们个人的关系?求解,谢谢!
2012-02-01 11:57 农民@土地(山东-菏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2-01 15:30
你好,村里的土地,应该是村里和你们签订了承包合同,你们拥有承包地的使用权。征用你们的承包地,钱应该归你们。和村委会有合同也是合法的。
2 于柱律师 2012-02-01 13:47
私自变更土地用途的,都是违法 的,一旦被举报,甚至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