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把个人物品分别占了阳台、次卧,客厅,并拒不拿走,如何维权呢 背景:7月在个人房东处整租的两居,签订合约日期为7月28日晚周四,合同开始日期为7月29日(周五)并同时缴纳4个月房租(押一付三)
房东在晚上催促收房并签订租房合同,所以在看房时有些匆忙,一些纰漏未发现
事件起始:因为是上班族,只能周末收拾,于是从7月30日(周六)至8月6日一直在整理房子,期间对房子做了彻底保洁,并粉刷了墙壁;
但同时发现房间多处损坏,而且房东把个人物品分别占了阳台、次卧,客厅,并拒绝拿走,拒不协商,同时表明如果不满意可以退租,但是钱别想拿走,被逼无奈只能继续租用并发了维修清单,房东表示可以修理但是物品拒绝拿走
分歧点:房东个人物品拒绝拿走占用个人空间,大量木材堆放阳台及次卧至无法使用并有引起火灾的隐患,柜子也有锁起来的物品,请问这种情况如何维权?怎么保障我的居住权?
房东在晚上催促收房并签订租房合同,所以在看房时有些匆忙,一些纰漏未发现
事件起始:因为是上班族,只能周末收拾,于是从7月30日(周六)至8月6日一直在整理房子,期间对房子做了彻底保洁,并粉刷了墙壁;
但同时发现房间多处损坏,而且房东把个人物品分别占了阳台、次卧,客厅,并拒绝拿走,拒不协商,同时表明如果不满意可以退租,但是钱别想拿走,被逼无奈只能继续租用并发了维修清单,房东表示可以修理但是物品拒绝拿走
分歧点:房东个人物品拒绝拿走占用个人空间,大量木材堆放阳台及次卧至无法使用并有引起火灾的隐患,柜子也有锁起来的物品,请问这种情况如何维权?怎么保障我的居住权?
2016-08-10 12:11 1850070777(北京-朝阳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顾倩团队律师 2016-08-10 12:15
您好,根据您的合同约定,如对方构成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2 李建成律师 2016-08-10 13:14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6-08-10 13:29
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