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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丈夫分开以二十年,在外县登记结婚的,分开时带孩子回娘家相的隔里
您好,我和丈夫分开以二十年,在外县登记结婚的,分开时带孩子回娘家相的隔里 您好,我和丈夫分开以二十年,在外县登记结婚的,分开时带孩子回娘家相的隔里。只有孩我一个人带大的找不到丈夫他人,原始结婚证没有了。我怎么能办理离婚手续。不去原来婚姻处在我此地可以单方起诉办理离婚吗?
2016-08-10 09:39 ask201……(黑龙江-牡丹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08-10 09:40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诉讼离婚,起诉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身份证、结婚证、财产方面的材料(银行存款记录、房产证等)、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户籍、出生证等)。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一种是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就离婚意愿、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有协商不一致的部分,就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要看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有没有家庭暴力等法定离婚事由,没有法定离婚事由的话,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在6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08-10 09:40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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