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主要求办理过户手续向其支付房价百分之十,是否合法合理? 十多年前买得一个民房,现在的市价可能有一百多万,但是当时买卖时候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手写契约写明“永不加价”,十几年后才想起要办理手续。但是现在原来的房主要求现房主支付其房价的10%作为费用,否则不协助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房子的房产证还没办理,但是有土地证和规划建设证)。请问,原房主的行为是不是已经违法了?现房主要怎么做才能维权?如果诉讼,赢的几率大吗?
2012-01-31 15:59 linlin……(浙江-温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01-31 16:30
按照原协议履行。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1-31 19:29
直接起诉要求过户
3 110网律师 2012-01-31 16:00
应该根据当时的买卖协议办理,原房主单方加价是没有依据的
4 110网律师 2012-01-31 16:35
双方应按原买卖协议履行,不应加价.
5 倪振杨律师 2012-01-31 18:53
你说的民房,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吗?
如是,非本村村民是不得买卖的,或者买了也过不了户! 我的补充: 2012-01-31 18:54
如是,非本村村民是不得买卖的,或者买了也过不了户! 我的补充: 2012-01-31 18:54
如不是,原协议有效!对方违约的,可以主张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6 110网律师 2012-01-31 20:36
及时的向法院起诉,要求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