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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我对象去年5月份离的婚,一个女孩14岁,判给了男方
您好!我与我对象去年5月份离的婚,一个女孩14岁,判给了男方 您好!我与我对象去年5月份离的婚,一个女孩14岁,判给了男方。可是离婚后,他不管孩子的事,孩子一直跟着我生活,他也不支付生活费。现在我想要回孩子的监护权,并要求他支付这一年的生活费和以后的抚养费,但我担心起诉后找不到人怎么办啊?
2016-08-09 20:39 ask201……(山东-泰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马家强律师  2016-08-09 20:48
找到人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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