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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清算结婚的开销
离婚时如何清算结婚的开销 2011年9月结婚,12年1月7日开始分居,她是她妈妈逼着和我谈恋爱的,性格不合,她家人在婚前婚后什么都要管,住多她家多房子,害得我得了抑郁症.得了病之后,暂时不能要孩子,加上感情不合,她坚决要离婚.结婚之前第一次见我父母给了她6000,结婚彩礼给了2万买首饰衣服,结婚时两家酒席合在一起办得.婚纱照 婚庆公司 酒席钱 烟酒喜糖牛奶红枣 添置多东西,所有开销共9万多,全部时万一给人出多,现在她要离婚,请问这些钱可以拿回多少,怎么办理,走哪些流程,需要哪些证据.
2012-01-31 12:44 lhb462……(湖南-常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2-01-31 12:48
如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彩礼不能要回。
2 110网律师  2012-01-31 13:01
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比较难拿回彩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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