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安机关的伤情鉴定结果不满意,向法院申请由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重新进行伤情鉴定 对公安机关的伤情鉴定结果不满意,向法院申请由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重新进行伤情鉴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等。法院指定了鉴定机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称伤情鉴定只能由公安机关进行鉴定。请问这样符合法律规定吗?原告人是否可以指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伤情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可以由同一个鉴定机构完成吗?
2016-08-09 16:02 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08-09 16:03
你好,可申请向上级公安机关法医室复核鉴定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08-09 16:04
你好,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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