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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遗产继承问题
代位遗产继承问题 我奶奶育有两子,即我爸爸和我叔叔。我爸爸于我奶奶之前去世。我奶奶今年年初病逝,留有一份遗嘱。内容如下:我立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坐落在***的房子遗留给妹妹,屋内全部的东西由二人支配,他人不得干涉,以此遗嘱为准。 
我想问问,我奶奶对房子做出了处理,但她名下的储蓄,可不可以由法定继承处理,即储蓄由我和我叔叔法定继承? 
再有,我奶奶的房产已有我的姨奶继承过去,他们与我叔叔串通想把房产过户给我叔叔的孩子,我有证据证明所有的事情都是我叔叔在抄作,请问我该如何争取的权利?
问题补充:我奶奶屋内东西包括一对古花瓶(明代)和图书资料,是一般东西吗?请问我可以继承吗?
2008-11-03 11:16 yanyan……(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08-11-03 14:40
除了房产,你可以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
2 110网律师  2008-11-13 16:25
对奶奶屋内东西包括一对古花瓶(明代)和图书资料,你和你的兄弟姐妹可以和你叔叔继承,你们处的是代为继承地位。对房产因你没有继承权,所以不存在争取权利的问题
3 陈新明律师  2008-11-14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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