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争取到拆迁补偿 2000年我上大学将户口迁出,04年毕业成为集体户口。成都开始建"天府新区",老家也要拆迁。我有问过老家户籍管理的人,户口不让迁回去。政府又换发了新的宅基地使用证,把我的名字摸掉了,理由是户口已经迁出了。我是独子,10年又有了自己的孩子,买不起房在广州打工租房过,经济很紧。如果我爸手写一个协议把老屋分割一部分给我,我是否可以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还是房屋使用权?是否合法有效?我该如何争取补偿?
2012-01-30 19:17 fangsl……(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1-31 08:28
根据当地拆迁补偿规定确定。
2 喻远军律师 2012-01-31 13:01
有当地的政策。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1-31 15:05
面询当地律师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