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丢失托管档案,少发三个月退休金 我的档案是在2001年单位改制的时候由单位统一向劳动局办理的档案托管,并在档案齐全的情况下发放的托管手册。我在2011年办理退休,被告知档案中招工登记表、计划生育表缺失。在我个人申请进行劳动关系认定的情况下,办理了退休手续。但是,由于期间审批时间被延误,社保局告知,我七月退休、11月享受退休金。我是否能通过行政诉讼解决这个问题,要回我的三个月养老金。(档案托管手册上明确说明了要有招工手续、计划生育材料等,托管单位才能接收)
2012-01-30 18:28 孙啸岩(辽宁-朝阳)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