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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监护权
关于撤销监护权 请问,父亲经常对孩子家庭暴力,掐脖子,动菜刀。孩子30岁,是限定行为能力人,有精神疾病。父亲的这种行为不适合孩子生活和养病。在父母不离婚的前提下,是否可以撤销父亲的监护权?需要走什么程序?是去民政局还是去法院?父亲也同意放弃放弃监护权。
曾到法院立案处询问法官,法官说监护权是法定(自然形成)的,不能撤销。“民法通则”17,18,19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
很迷茫,求解。
2012-01-30 12:06 爱跳舞(北京-海淀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赵江涛律师  2012-01-30 12:40
可以去法院
2 徐卫东律师  2012-01-30 13:06
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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