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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自了断1年后受害方又要求继续赔偿
交通事故私自了断1年后受害方又要求继续赔偿 我是昆明人,我2010年10月25日上午在本村口驾车碰到本村一位老奶奶(现年73岁),因当时认为伤势不重又都是熟人就没报警交强险也没报案。经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诊断:老人右耻骨下支骨折。10月25日入院治疗,11月17日治疗好转出院,出院后2010年11月22日老人提出为方便自己在家养伤让我支付7000元作为本次事故的了断费用。于是我们双方(没通过第三方)签了一份治疗费协议(协议内容:为方便病人治疗,经双方协商同意:1、驾车人一次性付给受害人回家休养期间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2、此费用作为本次事故的一次性全部了断费用),我付了7000元钱给对方,至此我共支付费用17500元(包括医疗费,陪护费,生活费,后继治疗费等。2012年1月28日老人说付的7000元钱用完了还不好,让我再给10000元。
请问从法律途径我要如何才能完全了断此事。
2012-01-30 09:28 kmxl-z(云南-昆明)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2-01-31 00:22
如果对方有新的伤害,可以重新起诉的,当然能否得到支持,要看对方的证据材料。
2 110网律师  2012-01-30 09:33
双方协商处理是有效的。可以不再支持。
3 段彪永律师  2012-01-30 10:53
协议有效,对方不得反悔,你可以不用理会。如对方去起诉,可以委托本律师处理。
4 110网律师  2012-01-30 12:08
需要详细的参考和解协议条款,是否涵盖了全部应涵盖的赔偿项目;另外需要看协议在需要赔偿的那个时间范围的费用达成的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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