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以个人名义贷款供村使用,到期后遭银行起诉怎么办? 原先村干部刘某在担任村书记时,为了发展村经济以个人名义在银行贷款20万元供村集体使用(村两委成员同意),因为换届离任,贷款到期后下任村干部拒不归还贷款本息。现在银行起诉刘某怎么办?
补充:下任村干部曾经归还了一部分利息。
补充:下任村干部曾经归还了一部分利息。
2010-01-15 21:23 3..3.3(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高洁松律师 2010-01-15 21:43
如果他是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根据合同的相对性,银行有权向贷款人进行追索。如贷款人有证据能证明该笔款项是经村委会同意,并且全部用于村集体使用,则他在向银行偿还后可以再向村集体进行追偿。
2 孙新律师 2010-01-15 22:14
如果有证据证明该款用于集体,则可以要求集体归还本金及利息。
3 孙新律师 2010-01-16 10:25
可以要求法院申请追加第三人村委会,要求村委会承担返回责任,与刘某无关。
4 孙新律师 2010-01-16 11:42
刘某可以向村委会追索
5 孙新律师 2010-01-16 13:38
建议申请追究村委会为共同被告。
6 孙新律师 2010-01-17 18:17
建议带书面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7 赵江涛律师 2010-01-17 22:30
可以要求集体归还本金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