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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在哈医大一院做眼睛手术做完后只能看远处看近处漠湖当时大夫没跟患者说清楚是谁的责任
我女儿在哈医大一院做眼睛手术做完后只能看远处看近处漠湖当时大夫没跟患者说清楚是谁的责任 我女儿在哈医大一院做眼睛手术;做完后只能看远处看近处漠湖;后来我在网上查找说大夫给做的人工晶体只能看远处;但网上说人工晶体可以做到远近都能看到的;当时大夫没有跟患者说清楚是谁的责任;请问能打官事吗
2016-08-07 06:27 411736……(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08-07 07:15
你好,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根据鉴定结果,判断医院的责任有无或者大小,然后主张你的权利。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08-07 07:47
你好,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3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6-08-07 08:22
你好,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
  医鉴办收到委托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
  一、受理 
  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组成鉴定组 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理由。
  三、组织鉴定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4 110网律师  2016-08-07 06:49
可以进行法医鉴定,后追究相关责任。
5 苏佰林律师  2016-08-07 08:20
如果医院有过错,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6 110网律师  2016-08-08 09:37
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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