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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是否该退回彩礼
女方是否该退回彩礼 我与女友同属一个乡镇工作,只是分在不同的社区。2011年元旦聚会上相识,后于元月9号正式确定恋爱关系。后因女方家庭干涉,非要找媒人说媒才能继续往来,后于2011年7月6日,在媒人的见证下正式订婚,给予女方彩礼钱现金一万元和金戒指一枚(不含给女方买的服装费和男方酒席费用)。后于中秋节和新年先后给女方家送礼和给女孩过节费,花费在6000元左右。年初一女方还在我家吃饭,我爸妈还给了她压岁钱,年初三早上突然提出不愿意了。我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女方拒绝找老红人,还让我去找媒人,在我们这边的规矩就是男方找媒人要求退婚,女方就不会退彩礼钱。女方既然主动提出分手,就该自己去找媒人。现在怀疑女方家庭想耍赖,不退还彩礼。我该用什么方法才能要回彩礼钱,是通过法律手段还是静静等待?哪个才是最好的办法?
2012-01-29 11:12 a44167……(安徽-阜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1-29 11:43
三种情况可请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这个问题给予明确回答。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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