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确权问题. 我祖父早在六十年代,在出生地老家开垦一处原始的荒坑,深约5米,面积约300平方米.我等数代人填起耕作农作物50余年.直到现在都是我家使用和管理.2010年我在这块地建房遭到其他集体的干涉.话我不是这个集体的村民,没有使用权.由于两方没有使用证,根据国土法第26号;第一,第二条权属是我吗.
2012-01-29 09:52 Loe9418()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2-02-11 16:27
土地使用权以登记为准,即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确权,没有即为国有或集体组织所有,当涉及拆迁或征用是可以和主管部门协商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