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做了,欠的钱法人必须要换吗? 2012年2个朋友开的公司,邀请我入伙,然后我入伙后成为最大的股东,法人也转让给了我,经营2年后我投入加亏的钱共有60多万,朋友说外面还欠债48万,欠债的人我基本不认识,但我是法人,占有股份75%,后来我们都不做了,那个说欠债48万的朋友依然还在经营这家公司,公司没做了,我承担的债务有30多万,现在已经还了8万多,真的没有任何偿还能力了,自己的生活都是非常大的困难,还要结婚买房!哪些欠钱的一些人天天打电话给我,不然就起诉我。当时在14年年底给他们打了一个欠条,是这样写的,因XX公司经营不善,欠下XX师傅XX元,现有股东XX偿还。现在要是别人拿这个欠条告我,我会有什么样子的处罚呢?
2016-08-06 11:27 cyzyr0……(安徽-合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田方方律师 电话:13866147436 2016-08-06 14:56
你好!股东需要在其出资范围内偿还其债务。
2 王强律师 2016-08-06 11:37
既然写了欠条,对方起诉,你就要积极应诉并及时还款,否则法院会强制执行
3 徐亮律师 2016-08-06 12:04
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公司不做了由股东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