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 我是2011年9月15号去的公司,因朋友介绍就急急忙忙去了,也没有签订合同接直接上班 保险什么都没有,工资也是直接发现金 后来在10月28号出了事故,见面被切割机切断了3根骨头 是右脚从左到右,第一次治疗已经结束费用都是老板给的,工伤鉴定应该为9级 我现在在公司一个月3000块 今年19岁 请问我该何时去索取赔偿,应该能赔多少钱 我已经不准备在那做了!
2012-01-28 18:58 Wpz7976()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2-01-28 19:00
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公司所在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鉴定为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未交纳保险的,由单位支付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