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有一处民房有分家单是分给我爸爸的可是在我爷爷名下,多年前我爸爸因工伤去世了 农村有一处民房有分家单是分给我爸爸的可是在我爷爷名下,多年前我爸爸因工伤去世了,我奶奶现在每个月都有一定金额的抚恤金,我爷爷在我爸之前去世,我爸我妈尽义务养老送终了。现在我大爷想跟我分这处房,我想问分家单有法律效益吗?我大爷能分多少?
2016-08-06 00:27 ask201……(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6-08-06 00:29
你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2 申维丰律师 2016-08-06 00:30
您好,按照法定继承
3 徐卫东律师 2016-08-06 00:30
没有遗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
4 孙新律师 2016-08-06 06:07
分家单有法律效力。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欢迎来电咨询进一步帮助你作出分析
5 陈晓云律师 2016-08-06 06:36
有法律效力,现在无权分
6 孙新律师 2016-08-06 07:19
您好!分家单爷爷奶奶是否签字?可来电咨询。
7 宋超律师 2016-08-06 23:17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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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回复农村有一处民房有分家单是分给我爸爸的,多年前我爸爸因工伤去世了
7个回复有分家协议,爷爷名下的房子分给了我爸爸,但我爷爷和爸爸都去世了,房子如何过户给我妈妈
3个回复您好王律师!我是农村的,我爸爸有两个兄弟。爷爷去世是多年了,留下了很多地
3个回复爷爷去世了农村户口,名下有一套民房,农村即将拆迁,我和父母户口是城镇户口
3个回复家里有楼房门头都是老宅拆迁所得,爷爷奶奶已去世多年,房产在我爸爸名下
4个回复我的爷爷奶奶和爸爸都去世了,现在爷爷名下有一房产(农村),我想过户到我名下
6个回复多年前爷爷把农村一间屋子卖给邻居,现在对方有争议,爷爷已经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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