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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产证只上男方名字,婚后因故暂不能加女方名字。但购房时女方有出资
婚前购房产证只上男方名字,婚后因故暂不能加女方名字。但购房时女方有出资 婚前购房产证只上男方名字,婚后因故暂不能加女方名字。但购房时女方有出资,故购房时有协议房产归双方所有平分,协议未公证。此协议是否有效,房产为共同财产?
2016-08-05 17:52 ask201……(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6-08-05 18:00
1、既然有协议,则协议有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如涉及分割问题,可以按照约定的条款,按照平分的方式予以分割。 我的补充: 2016-08-05 18:02

3、建议及时加上名字,或通过其它形式将权利予以固定,否则还是会存在一些不确定的风险。

2 李勇律师  2016-08-05 17:53
协议有效,可以按照协议主张权利
3 潘怀宣律师  2016-08-05 17:54
你好,协议有效。
4 张兵律师  2016-08-05 17:55
协议有效,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但是对于第三人来说,他们不知道你们之间的协议,你们的协议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即是你老公在房子还没有加你名字期间转让房屋的话,是不需要你签字的。如果真出现这样的情况,你只能向你丈夫主张债权。
5 张向锋律师  2016-08-05 21:46
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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