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打架拿凶器故意伤害,导致被害人头皮裂伤大量出血,缝五针,行凶人以跑,行凶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对方打架拿凶器故意伤害,导致被害人头皮裂伤大量出血,缝五针,行凶人以跑,行凶人应承担什么责任。被害人有权索要精神损失费吗
2016-08-05 15:48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6-08-05 15:50
可以鉴定伤情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6-08-05 17:32
鉴定伤情,属于轻伤以上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构成伤残的,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
3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6-08-06 19:47
公民受到来自他人的人身损害,建议尽快报警,获得报警记录后,如果伤情严重,可要求进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鉴定结果为轻伤害以上的,可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侵权方刑事责任。鉴定结果为轻微伤的,也可要求公安机关对侵权方进行治安处罚。
4 110网律师 2016-08-05 15:52
及时报警,可主张赔偿。
5 110网律师 2016-08-05 15:52
轻伤以上,涉嫌刑事犯罪,刑附民,一般不支持精损。
6 隋新律师 2016-08-05 15:58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相关法律问题
被人入室行凶,造成脸部及眼角膜出血,并引发高血压,现住院治疗,请问对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7个回复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公司内保和人打架造成对方重伤害,我作为法人代表应承担什么责任
2个回复朋友找我帮忙打架,没有导致对方受伤自己付什么责任
3个回复对方来我店面吵架,导致我老婆晕倒,请问对方语言承担什么责任,我老婆是孕妇
3个回复你好,农村妇女打架把对方打的轻伤住院十几天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2个回复对方该判几年,行凶者该判几年,去了没有动手的该判几年,对方老婆在场,没有劝阻,她该承担什么责任
3个回复是二人故意伤害至他人轻伤二级,清问这=人承担什么责任一
2个回复你好:与孕妇发生纠纷打架导致流产,最严重负什么责任,在对方不愿意私了的情况下
1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