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不给分地 我98年婚迁入户到村里,没地没宅基地,现在村里重分地,因组长和另一户不同意,村干就不给我们分,我该如何争取我的权利
2016-08-05 14:27 余谋卿(湖南-益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08-05 15:25
您好!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与男性享有一样的土地使用权利、宅基地审批权,嫁城妇女按照相关政策不能申报户口的,原居住地不能收回已有的土地使用权;嫁城妇女及其随母子女的户口都在农村,仍享受村民待遇。
不合理,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详情可来电来访!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与男性享有一样的土地使用权利、宅基地审批权,嫁城妇女按照相关政策不能申报户口的,原居住地不能收回已有的土地使用权;嫁城妇女及其随母子女的户口都在农村,仍享受村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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