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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母亲城镇户口,56岁,有社保,能否要求对方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
本人母亲城镇户口,56岁,有社保,能否要求对方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 本人,成都城镇户口,今年发生交通车祸,肋骨折断8根,伤残鉴定为9级,对方全责。

本人母亲城镇户口,56岁,有社保,能否要求对方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
2016-08-04 17:04 cherry……(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小利律师  2016-08-04 17:06
你好,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2 110网律师  2016-08-04 17:06
你好,被扶养人是针对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要看满足这个条件不。
3 陈铠楷律师  2016-08-04 17:36
没有被抚养人就没有这个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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