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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关于租房合同的疑问
请教关于租房合同的疑问 之前和房东签好合同租期为五年经营某生意,并交了两万元押金在房东那里,合同有说明如果提前不做了或者转让了,那么押金归房东。

  现在由于房东甩出各种阴险奸诈的方式来对我,我想不做了,直接走人,这个月的水电费也不交。那么如果房东起诉我要补交水电费的话,我的理由是押金两万元当作弥补这个水电费是否有道理?是否可行?
2016-08-04 13:44 ltmltm(福建-三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08-04 13:47
这是可以要求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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