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期房遭遇面积陷井,我们只有忍气吞声? 我代款购一处期房,电梯楼,81平,合同为09年12月31日前入住,可至今仍未能入住,可获许可进屋看房,可看到房屋明显不足80平,他们给出的解释是建筑面积为81平,室内实际面积为61平,其余为公共面积,我想咨询一下公共面积这么多是否合法?而售楼处在售楼时有无责任向购楼者说明公共面积与室内实际面积的情况?合同书上应该不应该体现出来?如果这一切都没有,我们普通购房者是不是就只能忍气吞声?如果没有在相应的时间内入住,或者在楼的外墙都没有完全成型的情况下让业主入住,我们可否提出退房?
2010-01-14 09:37 zhaozh……(辽宁)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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